[好消息] 創業鳳凰婦女貸款100萬元2年零利率10月1日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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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為擴大協助婦女創業,特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增撥共2億元信用保證專款,搭配銀行出資 20億元,擴大辦理「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計畫」,提供最高貸款額度100萬元,並享有2年零利率優惠,自10月1日起開始實施。預計協助約2000-4000名婦女創業,約可增加4000-8000個就業機會。 勞委會為幫助更多弱勢婦女創業,減輕貸款負擔,另外針對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職災戶及犯罪被害人提供3年零利率,由勞委會全額補貼利息之措施,創業年限之規定,也由1年限制放寬為2 年。為了協助婦女創業成功,勞委會除提供諮詢輔導陪伴機制,結合職訓、就服及地方政府開辦創業入門、進階及精進班課程外,並遴聘顧問及企業志工提供創業前中後全程的諮詢輔導服務。 勞委會表示,目前「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與輔導計畫」已協助1201名婦女完成創業;其中有518名婦女提出貸款申請,364人通過審查,304人取得貸款,金額多達1.1億元,已創造1019個就業機會,所申請的行業以餐飲業最多,其次為服飾精品及美容、美髮業。 勞委會表示,只要年齡介於20至65歲,曾參加政府認可之相關培訓課程或諮詢輔導之婦女,均可向勞委會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的人,由信用保證基金提供9成5之信用保證,額度最高新台幣100萬元,貸款年限7年,享有2年免息,免保人免營業登記,自負利率2.83%加上0.5%信保手續費率合計3.33%之優惠。 勞委會洽詢專線0800-092957、02-85902803,或網址www.be-boss.org.tw;亦可洽勞委會創業諮詢輔導服務計畫執行單位北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02-23660812分機320至323、中南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02-33431120。 [好消息] 97年10月1日將實施台日雙方駕駛執照免試互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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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雙方國人於臺日境內交通工具使用更臻便利並促進臺日雙方國人交流發展,自去(96)年9月21日起,雙方已就觀光、洽公、訪問等短期(1年內)停留之國人,相互同意持臺日所發正式有效之駕駛執照及其譯本得相互於境內駕車,實施至今,雙方國人反映甚佳,在此良好的基礎下,經臺日雙方多次協商,同意本互惠措施原則擴大臺日雙方駕駛執照得免考換發,並將自今(9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民國(臺灣)與日本駕駛執照互換對照表如附件。 [公告] 勞委會預告訂定「勞工保險條例有關無謀生能力範圍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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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勞工保險條例有關無謀生能力範圍之認定草案總說明 [好消息] 行政院院會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勞工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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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於昨(11)日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提高加保年齡上限至65歲,增列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得延長失業給付期間、失業勞工依扶養眷屬人數加給給付,並增列得辦理僱用安定、創業協助等促進就業措施,所有545萬名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將可受惠。 勞委會指出,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主要用意,是希望勞工育嬰期間可保有工作,穩定就業,又可以領取津貼,保障其基本生活,故參考日、韓及加拿大等國家立法例,經費以就業保險基金支應。 根據行政院通過的修正條文,未來只要參加就保年資累計滿1年的勞工,子女在3歲以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不論父或母都可申請津貼。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父母各得請領最長6個月,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勞委會強調這樣的設計,對於落實性別平權,父母負有共同育兒責任,及降低就業市場對女性之就業歧視,可說是邁開一大步。 針對企業關注的人力調配問題,勞委會表示已研訂事業單位人力補充配套措施,透過短期工作人力資料庫建立、受理事業單位提出補充人力申請,專案媒合等服務,積極協助事業單位即時補充所需人力。 勞委會亦指出,現行失業給付發放標準為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最長可領6個月,考量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其平均失業週期較長,再就業比一般勞工困難,故為加強保障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延長該等失業給付請領期間最長可領9個月。另失業勞工若有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10%,故給付標準未來最高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 勞委會表示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近日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如果下半年會期順利三讀通過,最快98年上半年即可施行。 [好消息] 本會最新整理之勞保權益簡表與國民年金權益簡表,已張貼在下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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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會 吳坤明理事長精心整理之「勞保權益簡表」與「國民年金權益簡表」,均已張貼於本會網站下載中心,歡迎下載參考。 [剪報] 藍委提案六十歲可自請退休,勞委會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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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會期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六十歲提高到六十五歲,但由於有些做粗活的勞工抱怨,怎麼可能做到六十五歲才退休,希望可以放寬自請退休的年齡。國民黨立委徐中雄今(四)日表示,已提出修法希望勞工工作滿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可自請退休,這項修法已獲得勞委會認同,下會期將可儘速通過三讀。
上會期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修法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修正,將年滿六十歲資方可以強制退休的條件提高到六十五歲。徐中雄表示,當初將強制退休條件修正為六十五歲時,並沒有考量有些勞工的工作意願,有些工業區、勞力密度高的勞工向委員陳情希望可以有一個「備而不用」的條件,讓滿六十歲勞工想退休者可以請退休。 徐中雄已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新增「年滿六十歲者」得自請退休,不過,今天下午跟黨中央政策會、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討論後,潘世偉會中表達,如果放寬六十歲可以自請退休,會增加資方的壓力,最後修正條文再加上「工作滿十年以上,年滿六十五歲者」得自請退休。 徐中雄表示,加上「工作滿十年」後,潘世偉在場認為可以接受,若民進黨立院黨團對於此修正案沒有意見,開議後將可儘速三讀通過修正。 [公告] 內政部及衛生署共同公布「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審定基準及請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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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7年9月4日 [公告] 勞委會公告指定「工商業團體」自98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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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